迷上网络赌球后,从每场投注几千块发展为投注上万元,场次也越来越多。奈何赢少输多,相抵后还输了200多万元。从化区委原常委邱永权为还赌债,向房地产老板多次“借款”共130万元,将这些钱全部用于赌球并很快输光。日前,广州中院以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邱永权有期徒刑四年,并处40万元罚金。邱永权听判后表示将上诉。
2015年7月20日,广州市纪委通报称,广州市从化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邱永权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邱永权利用其担任从化市委常委、从化市太平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协调推进广州丰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所拍地块的征地工作中,以“借款”名义分四次向该公司负责人苏某(另案处理)收取人民币共计130万元,全部用于网络赌球活动并挥霍完毕。
案情显示,2000年11月至2008年3月,邱永权在担任从化市鳌头镇和太平镇党委书记期间,经镇委镇政府集体决策,在未经从化市委市政府审批和备案的情况下,以各类奖金、节日补贴的名义,违规从镇财政资金中向时任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镇部分工作人员分发款项超385万元,邱永权个人分得27万余元。
邱永权及其辩护人辩称,其收受苏某130万元系借款,其本人及家族具备还款能力,由于借款后很快案发,还未来得及还款,不构成受贿罪;且双方约定的是借款,与邱永权的职权没有任何关系,不涉及具体请托事项。邱永权因为赌球,也曾有过类似的借款行为,并有还款行为。
广州市纪委出具的邱永权归案经过证明,邱永权不具有主动投案情节,其系被办案人员从办公室带走进行调查,随后被“双规”,办案机关已提前掌握邱永权的受贿事实,但私分国有资产一事系其归案后主动交代的事实,此前办案机关并不掌握。故此,在私分国有资产罪中,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植草格厂家认为,被告人邱永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其行为还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邱永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